种植修复的禁忌证有哪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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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种植修复受许多因素限制,主要禁忌证如下:

   (1)口腔内的禁忌证。

   ①不正常的咬颌关系:一般情况下咬合及颌间关系异常,不宜做种植修复,除非可同时矫正异常的颌间及咬台关系。

   ②局部牙槽骨有病理性改变:如残根、异物、肉芽肿、囊肿以及炎症反应,消除上述病理性改变因素后可再考虑种植修复。

   ③经过放射治疗的颁骨。

   ④口腔黏膜病变:白斑、红斑、扁平苔藓及其他系统性病变所伴发的口炎或口干综合征。

   ⑤进展性牙周炎的患者。

   ⑥张口受限的患者。

   (2)临时禁忌证。

   ①急性炎症或感染。

   ②怀孕期。

   ③服用某些药物期间:如抗凝血剂、免疫抑制剂。

   (3)全身禁忌证。

   ①全身营养状况过差。

   ②免疫内分泌性疾病:糖尿病、类风湿、舍格林综合征。

   ③血液病:白血病或其他出血性疾患。

   ④心血管疾病:冠心病、先心病。

   ⑤骨代谢性疾病:如软骨病、形性骨炎。

   ⑥种植义齿有可能成为感染病灶者:有菌性心内膜炎病史者、心血管移植者。

   ⑦精神及神经疾患不能与医生合作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