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植修复受许多因素限制,主要禁忌证如下:
(1)口腔内的禁忌证。
①不正常的咬颌关系:一般情况下咬合及颌间关系异常,不宜做种植修复,除非可同时矫正异常的颌间及咬台关系。
②局部牙槽骨有病理性改变:如残根、异物、肉芽肿、囊肿以及炎症反应,消除上述病理性改变因素后可再考虑种植修复。
③经过放射治疗的颁骨。
④口腔黏膜病变:白斑、红斑、扁平苔藓及其他系统性病变所伴发的口炎或口干综合征。
⑤进展性牙周炎的患者。
⑥张口受限的患者。
(2)临时禁忌证。
①急性炎症或感染。
②怀孕期。
③服用某些药物期间:如抗凝血剂、免疫抑制剂。
(3)全身禁忌证。
①全身营养状况过差。
②免疫内分泌性疾病:糖尿病、类风湿、舍格林综合征。
③血液病:白血病或其他出血性疾患。
④心血管疾病:冠心病、先心病。
⑤骨代谢性疾病:如软骨病、形性骨炎。
⑥种植义齿有可能成为感染病灶者:有菌性心内膜炎病史者、心血管移植者。
⑦精神及神经疾患不能与医生合作者。